卷末 并非受造之物 下 (4600,本卷完)(2 / 7)

也即是合道境界,才能算是可以创造价值,可以算是公民。

那么,能够将自己创造的价值扩散至诸多宇宙时空,触碰到无限界限的‘洪流’,大概就能算是官员,掌握了一部分‘权利’。

祂们可以独断专行,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扭曲诸多宇宙,覆盖自己‘可以管辖的领域’——最强大的洪流甚至已经可以在自己的领域内立法,但是这法律并没有得到广大社会普遍的承认,只是土皇帝,需要洪流以自己的意志,力量和大道去不断流溢,维持。

与之相比,超越,已经无限,可以直接影响,定义多元宇宙的‘超越者’,或许就能算是一位‘立法者’,超乎权利之上,掌握了‘权柄’的至尊。

就好比‘灵能’——对于一个无灵宇宙来说,灵能的出现毫无疑问会改变一切的基础,新的社会会构筑于它的存在之上,万物众生都不可能忽视它,并必然会遵循它的基本定律,它的‘法律’而孕育出更多全新的世界星球,生命故事。

不需要其他生命去承认,也不需要任何存在去维持,这权柄自有永有,本就存在。

且永恒,绝对,无限地存在。

至于伟大存在……毫无疑问,祂们就是定义了超越律法之上‘道德’的‘先贤’。

是敲定了一个社会之所以存在,文明之所以是文明,那名为‘秩序’,不言自明最基础之正确,之‘道理’。

祂们代表的,是不言自明,根本无需解释的东西,不理解的话,是不理解的人的问题。

而所谓的‘怪物’。

就是唾弃这道德,唾弃这律法,唾弃万物众生应有的一切权利,创造的所有价值,超多元宇宙级的‘反社会份子’。

当然,具体情况肯定不是这样,但要形容的话,大致就是这意思。

只是问题来了。

正如同人类文明,诸多智慧生命的社会中,有着许多中完全不同的道德源头,不同的哲学思想,但却同样是‘人类社会’的一部分那样……对于泛无限多元衍生轴而言,理论上,诸多伟大存在的理念之间,一定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