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对付蒙古骑兵,林凌启与徐文长、沈炼进行针对性研究,决定每个班由四名长矛手、四名盾牌短刀手,以及两名带短刃的弓箭手组成。
长矛手用来防止骑兵快速接近,盾牌手则遮挡敌军弓箭及近战,弓箭手则是远程攻击。
而且每个均携带四张小矮凳,布阵时抛到阵前。敌方骑兵快速突袭时,踏到矮凳上容易折断马腿,必须减速慢行,这样就把骑兵的高速冲击消耗到无形之中。
当然,这属于理想状况,能不能起到实用,还得经过战争的考验。
林凌启对沈炼的炮兵极感兴趣,因为林家军是支步兵战队,防御方面或者可以,但消灭敌军作用有限。而重炮杀伤力极大,可以重创敌军。
他有时候甚至想把大同镇的所有火炮集中到一起,形成类似于后世的坦克部队。
一战时,坦克的作用局限于支援步兵作战,效果有限。而到二战,德国人发明新的战术,将坦克集中到一起,作为突击部队使用,从而闪电战的理论得于在战场上实现。
只是一来张铎根本不同意他的想法,将各堡垒重炮撤下来供他使用,那么堡垒的防御能力直线下降,很可能一击而破。
二来,重炮虽然可以放到炮车架子上,但行动迟缓,且自身防御力极差,林凌启只得作罢。
当然,他让沈炼在车架子前加装木板,可以抵御敌军弓箭攻击。而且花大量银子,大批量定制车架子,他相信总有一天能派上用场。
能拥有一支自己掌控的军队,林凌启的感觉好极了。但是徐文长提醒,没有经过朝廷同意,私募军队是违法的。
如今,许多贵族,包括一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,多多少少拥有私人武装。就像林凌启在吴县的护卫队一般。这些武装虽然没有得到朝廷同意,但性质上属于自卫,保护自己产业。除非规模大得吓人,朝廷一般不会理睬。
但林家军已经属于军队性质的武装,如果没有朝廷认可,就会被扣上造反的罪名,遭朝廷军队剿灭。
其实林凌启已经认识到这一点,要得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