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配方案,必须报局领导批准后再执行,防止发生以前类似损公肥私行为。”
应该,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是非常开明的,在管理上也是非常人性化的。他们明白“水清则无鱼”的道理,在享受董昕副主任“精细化”服务的同时,并没有忘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干部职工的利益。同意他们承接一些对外工程,开展有偿服务,然后按利润的一定比率提成,尽可能解决中心干部职工福利,在不违反制度规定的前提下让他们得到实惠。
这本来是件好事,但是因管理方面的原因,最后好事变坏事了。龚仲清楚地记得,当时禁止物业公司对外开展业务活动,一心一意搞内部服务,主要有二个原因,一是收益处理不平衡,影响了部分职工的积极性;二是成本核算问题,为滋生**提供了方便。
为此,主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洪继宗,在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职工大会上,就加强财务管理,规范有偿服务提成,严格工程成本核算时,曾以质问的语气道:“同志们,工程成本的核算问题,为什么老是整改不了?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些,别人比你们蠢些。局党组没有明,只是给你们面子,给你们一个改正的机会。”
当时在对外工程核算上,主要是采取上交利润的方式进行。具体的做法就是,管理人员以借支方式,从财务上将资金提出,由工程管理人员直接支付工程成本费用;工程完工后,由工程管理人员,到税务窗口开临时发票,与建设单位直接结算,款项不入单位账,而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,由工程管理人员收取;工程管理人员以结算回的工程款还清借款,再上交一定的利润;最后根据上交收入,按规定的比率进行提成,提成奖励则在范围内处理。
这样操作方式的问题在于,工程的成本收入利润,全部在单位失控的情况下进行。上交多少利润,到底有多少利润,单位财务不知道。收入、成本、利润缺乏监督,不仅为产生**提供了方便,也影响了内部团结,影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