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自己这么做,都是为了自己的妹妹好,那妹妹以后又怎么可能会因此而怪罪他麋芳呢?
更何况,这冀州地界的人,谁人不知道乐国的强大,妹妹跟了乐国的国君钟神秀,从此以后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不说。
这万一要是妹妹日后,有幸再给乐国的国君钟神秀,生下个一儿半女什么的,以后这孩子要是再成了乐国未来的储君。
那自己的妹妹正好就可以母凭子贵,从此以后在乐国的地位,那就是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。
而自己也刚好可以借此机会,成为乐国的外戚,重振麋家的势力,让自己的哥哥麋竺知道。
他麋芳绝对不是什么麋家的耻辱,反而是麋家的骄傲和未来的希望,妹妹以后怕是感谢他麋芳都来不及好吧。
再说了,“昔日”里的时候,麋芳的大哥麋竺,因为看好刘备未来的潜力,觉得刘备以后绝非池中之物。
所以麋竺提前做天使投资,雪中送炭,在刘备正是落魄的时候,把自己的亲妹妹送给了刘备。
同样也没有去征求过他妹妹的意见啊?在这个年代,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现在麋家的父母虽然不在了,但是长兄如父嘛,正好大哥麋竺又不在身边,那自然是他这个二哥说了算的。
看着麋芳闭口不言,似乎是终于想明白了这些事情一样,傅士仁满意的一笑。
跟“傻子”讲道理可真累啊,不过讲明白了,也真是有成就感啊,可是紧接着,傅士仁就感觉腹中“咕噜噜”的一阵阵作响。
肚子里面那可真是拧着劲的疼啊,傅士仁知道,这就是自己刚才迎着风张嘴大笑和说话的下场,但是刚才自己要是不说话,也实在是不行了啊。
再不说话,这支队伍里仅存的那么一点人心士气,就要让麋芳这个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的废物,给彻底的搅散了。
虽然傅士仁的肚子里面,现在正闹腾得厉害,恨不得马上去方便一下,但是傅士仁却完全不敢让大家减速停下来休息。
这支队伍里面,没有人还能比傅士仁,更了解他们现在的危险性了,说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