牌,甚至给他们录下指纹。
本来老陈建议,这些新买的奴隶,最好是给每个人烙上武家的专有奴隶印记,这样就证明是武家财产,还能防止他们逃跑等。
不少奴隶身上就有不少这样的烙印。
武怀玉最后还是拒绝了,他虽然买了这些人,也没想着说放了他们,但也还是想在自己能力范围内,照顾点他们,毕竟怎么说也是同族。
这近二百人里,有些是相对完整的一家人,也有更多的只是单独一人,怀玉让那些一家子的仍分到一个庄子里做事,不拆散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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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那些一人的,则是跟军队里一样,让他们三人一小组,三小组一小队,再指定一个小队头,这样十人编在一起,同组、队的人,要相互照顾,也要相互监督,如果本组队人偷懒或逃跑,那也是要负连带责任的。
怀玉希望尽量对他们好点,但也是有底线的,至于是买来的奴隶,那就不能跑,更不能懒。
努力干活,那么他会在每个庄子,每年给几个最优秀努力的奴隶放免为部曲的名额,表现好的,还能享受到赏赐婚配的待遇,再诸如平时干活卖力的,还有加餐等赏赐。
他希望有一套激励策略,而不仅是靠鞭子,但假如有人非要逃跑或是反抗,那该惩罚还是得有的。
一个老头瘦的皮包骨,看的人触目惊心。
可他说自己才四十来岁,怀玉看着他倒像六十多了。
“老家雁门关,大业十一年,突厥始毕可汗率几十万骑谋劫车驾,围隋皇于雁门,当时雁门郡四十一城,攻陷三十九城,我就是在那时被掳入突厥为奴的,
算来,今年是为奴的第十三个年头了。”
这人一说话,居然还挺不一般。
细一番询问才知,原来这老头以前还曾读过书,是雁门郡五台县的一个小吏。
“我家也算是雁门郡的豪强,世代皆任郡县胥吏,我父曾做过县司户佐,我以县衙捉钱令史起家,后来也是县中司户史·······”
老头姓刘。
其实他祖上是北魏年间鲜卑汉化时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