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6、这还真是包庇犯罪!(2 / 4)

会有如此行为。

我想咱们执法单位不能说是因为他们喝多酒,就去忽略他们在案件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,无视他们犯罪事实。

喝多了酒就能够为所欲为么,喝多了酒就能去侵犯女性?我想不能吧?”

“第二个因素,他人的行为。

在案发时的情况,有多人在场。

而他们在面对其他四人的违法行为时不闻不问,导致曹文斌孤立无援。

在案件中,曹文斌被几人实施殴打,理由是曹文斌阻止了他们的犯罪行为。

在这一刻,曹文斌的行为还不是犯罪,他还是受害者,真正构成犯罪的,也不是他返回厨房拿刀的举动。

我想问一下您姜法官。”

“在面对四人围殴,曹文斌不是他人对手的情况下,他拿刀想要制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错误的么?龙国是有没有哪条规定明确被害人不能拿刀去自我防护?”

“如果其他人不酒后闹事,那曹文斌也不可能去厨房拿刀,您说对吧?”

“话是这么说没有错,可在曹文斌的口供中,他承认在拿刀的过程中是带着怒火的,这也就表明他不是不具备防卫的目的。”

听到姜法官的询问,李晨忍不住皱起眉头开口反问道:“姜法官,曹文斌他是个人啊,他有自己的七情六欲,有着自己对是非的判断。

案发的起因是什么?

别人想要侵犯他的老婆,曹文斌劝阻无用反被四人围殴,在这种情况下,他不应该愤怒么?

如果他笑呵呵的,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,那不才是真正的问题么?

面对别人侵犯自己的老婆,做老公的不闻不问,任有他人随便折腾,那他做为老公一定不合格的,因为他无视了别人侵犯自己的妻子,也不配做人家的丈夫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,曹文斌就应该拿刀将其他人给砍死?”

姜法官闻言开口反问李晨,李晨闻言一脸严肃的说道:“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您的身上,您该怎么做?”

李晨闻言开口反问:“你们一直认为曹文斌的行为是故意伤害,行,那就按照故意伤害算,可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法吧?

面对他人想要强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