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将与莫邪(2 / 2)

购子头千金,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(wên)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(huò)煮之。”王如其言。煮头三日三夕,不烂,头踔出汤中,瞋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坠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辨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“三王墓”,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