耐烦地:“你要拒绝?”
听到菲什·穆尼的语气变化,布奇就将手伸进衣服里,似乎是准备好拔出手枪跟隋峰来一发。
隋峰摇了摇头:“杀詹姆斯·戈登,得加钱。这一顿饭,远远不够。”
菲什·穆尼完全愣住,然后忍不住笑出声来:“哈哈哈,有意思,你这人真的有。”
“布奇。”
菲什·穆尼挥了挥手,布奇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钱包,拿出一叠美钞放在隋峰的面前。
隋峰毫不犹豫拿过来,数了数,竟然有上万美元。
菲什·穆尼:“拿着这些钱,换一身衣服,我很不喜欢你身上的香水味。这是定金,事成之后,我再给你十万。”
隋峰将钱收好,爽快地:“詹姆斯·戈登死定了。”
完,隋峰便起身离开。
无人可见的粉红色大猫就漂浮在隋峰的身旁,警惕着酒吧的所有人。
不过直到隋峰离开这家酒吧,也没人对他出手。
酒吧大门徐徐关上,布奇这才凑到菲什·穆尼的耳边提醒:“boss,他身上穿的是妮娜的衣服。”
妮娜,就是那个旅馆的前台。
菲什·穆尼冷漠地:“我知道,我最讨厌的就是妮娜的香水味。”
“那为什么……”
布奇有点想不明白,以菲什·穆尼的性格,应该早就将隋峰抓起来送去屠宰场才对。
菲什·穆尼解释:“他杀了我的人,炸了我的旅馆,还敢主动出现在我面前,你是谁给他的胆量?”
布奇皱了皱眉头,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,他背后有人?那会是谁?”
“不知道,所以我没让你动手。既然他想玩,就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。哥谭警局是法尔科内的狗,我们安静看戏就行了。”
布奇点头表示明白,又对菲什·穆尼:“如果他不敢杀詹姆斯·戈登呢?”
菲什·穆尼不屑地:“那他就是个废物,绑块石头沉河就行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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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酒吧,隋峰站在对街的角落,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,又抬头看了看对面的酒吧,最终叹息一声:“做坏人真他妈难啊。”
他不